明清时期,今泗洪县域大部为泗州直辖,北部边缘属宿迁县,东北部边缘属桃源县。民国成立后,县域大部属安徽泗县,余部分属江苏宿迁县和泗阳县。民国后期,中国共产党在苏皖边境建有泗宿县、泗南县、泗阳县(淮北)及洪泽湖管理局(1942年4月至1947年6月称为洪泽县)等民主政权。 “泗洪”一名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的1947年。这年的四五月间,洪泽湖西部的泗南、泗宿、泗阳等县陆续被国民党军队占领,淮北敌后战争进入最艰苦的阶段。为利于沿湖几个县开展斗争,依托洪泽湖恢复和巩固解放区,6月7日,中共华中第七地委撤销洪泽县,将其所属的湖西、淮河两个区和泗南县合并,成立泗洪县。后随着形势的好转,10月29日,第七地委决定撤销泗洪县,恢复泗南县和洪泽湖管理局建制。 1949年4月29日,皖北行署宿县专区决定,撤销泗南、泗宿县建制,将泗南、泗宿两县大部,泗阳县一部及洪泽湖管理局合并,正式组建泗洪县。 1952年8月,皖北、皖南行署合并,恢复安徽省建制,泗洪县隶属安徽省宿县专区。 1955年2月,为解决提高洪泽湖蓄水位的矛盾,国务院电示安徽省,泗洪、盱眙两县划归江苏省,原属江苏的萧县、砀山两县划归安徽省。同月17-18日,两省在安徽省蚌埠市协商并达成关于四县交接问题的协议。3月上旬,江苏省淮阴专署派员前往安徽省宿县、滁县两专署办理交接工作,泗洪由宿县专区、盱眙由滁县专区划属淮阴专区。时泗洪县辖有“13个区,157个乡镇,总户数122469户、总人口557433人。其中有烈、军、工属11582户、48604人,土地面积2404081市亩”。 ![]() 1955年3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宿县区专员公署报告 ![]() 1955年3月25日,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通知4月2日,淮阴地委、专署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上级指示,将原属安徽管辖的泗洪、盱眙两县划归本专区领导,已于3月22号接收完毕,并已开始联系,请各单位自即日起与该两县有关部门发生工作关系”。同月18日,泗洪县委、县政府向县直各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和区委转发了淮阴地委、专署办公室的通知。 ![]() 1955年4月2日,中共淮阴地方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淮阴区专员公署办公室通知 ![]() 1955年4月18日,中国共产党泗洪县委员会、泗洪县人民政府通知 1970年,淮阴专区改称淮阴地区,泗洪属之。1983年3月,江苏省正式推行市管县体制,泗洪县隶属淮阴市。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由淮阴市代管的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泗洪县划归其管辖,至今未改。关于泗洪县的接收工作,宿县专署的报告为“移交工作已于三月九日办理完毕”;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和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通知均说,3月上旬“正式交接完毕”;淮阴地委、淮阴专署的通知为“三月廿二号接收完毕”。以上报告或通知所述时间略有出入。笔者认为,3月上旬,接收工作总体上已完成,相关后续工作延至3月22日才结束。 作者介绍 ![]() 冯万功 江苏泗洪人,供职于泗洪县档案馆,泗洪县文史研究会会员。长期从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宿迁市党校系统“十佳”教员,参与多部文史资料编写和县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馆的策划和布展工作。 ![]() 陈子兵 江苏泗洪人,中学历史高级教师,现为泗洪县文史研究会理事,泗洪县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理事。长期致力于地方文史研究,参与编著作品有《泗洪地名掌故》《泗洪史述》等10余部,有多篇文章发表于《江苏地方志》《宿迁日报》《宿迁历史文化研究》等报刊。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号立场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审核:张克军 编校:殷 莹发布:赵苏山 |